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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章程

作者:leadcom / 时间:5年前 (2019/07/13) / 分类:招生简章 / 阅读:1824 / 评论: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确保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招生代码:8880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五年一贯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在招生工作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十三条  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为音乐表演专业60人、舞蹈表演专业30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5人、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65人,招生计划共计220人。

第十四条  五年一贯制学制五年,正式录取后,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不给予调整专业。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1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报考条件以考生学籍所在地级市为准。

第六章  报名和考试安排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与办法

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23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3—26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8日—23日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gz/)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需记住预报名号和登陆密码等信息,并在3月23—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凭本人报名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符合201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原件)(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符合生源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并经生源地地级市招生办盖章确认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   文化课考试:2019年4月13日举行。上午8:30--10:10 英语;10:40--12:20 数学;下午15:00--17:00 语文。

(二)   我校专业术科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举行,请考生于上午8:30分前到达我校综合楼等候安排进入考场。

(三)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各试点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本校内)。

(四)   专业术科考试:我校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设在本校内,报考我校考生需尽可能选择在我校参加专业术科考试,我校认可其他院校同科类术科考试成绩。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报考高职院校按考试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通过如下方式缴交考试费:(1)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2)仅在我校参加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于专业术科考试前1个小时到我校综合楼招生办缴交考试费,领取专业术科考试考场通行证。

2.在我校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于4月12日(文化课考试前一天)凭报名回执到我校综合楼招生办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环境。

第七章  招生选拔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凡报考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五年一贯制招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数学课程标准》 、《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音乐、舞蹈、美术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我校认可其他院校同科类术科考试成绩。我校将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专业术科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招生官网上公示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没有术科成绩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术科专业。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号)文件规定,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高考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和珠海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前三年为每生6800元/年,后两年按照普高招生入学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每生1500元/年。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三条  经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录取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初中毕业证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体检要求按照各地市2019年中考体检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复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入学资格。同时,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