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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对口中职学校 “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 2019年入读高职)

作者:leadcom / 时间:5年前 (2020/05/08) / 分类:学校大全 / 阅读:966 / 评论:0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67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校学生,到我院相应专业继续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二、实施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三、组织机构

成立转段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进

副组长:杜菁锋

组员:林文敖志光卢志兰黄礼万陈建军关昌

负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全面领导,下设:

1.转段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杜菁锋

组员:敖志光、陈建军

工作职责:①组织考生报名;②确定参加转段考核考生名单、免试考生名单加分考生名单并公示;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④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转段考核小组

组长:杜菁锋

组员:黄礼万卢志兰关昌

工作职责:负责转段考核的命题、印刷、包装、保密、考核组织、考务安排、改卷、评分、计分等工作。

3.转段考核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林文

工作职责:负责转段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信访申诉工作。

四、转段考核办法

(一)招考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对口中职学校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人数)

中职学制 高职学制
模具设计与制造

 

(560113)

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模具制造技术(051500) 50 3年 2年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模具制造技术(051500) 100 3年 2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80 3年 2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

 

(082500)

70 3年 2年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对应中等职业教育2019届毕业生;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包含以下类别:

专业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 颁发部门
模具设计与制造 1.数控车中级技能证书;

 

2.数控铣中级技能证书;

3.普通车床中级技能证书;

4. 普通铣床中级技能证书;

5.模具钳工中级技能证书;

6.计算机操作证(中级)证书。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机电一体化技术 1.钳工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2.电工上岗证(低压作业证);

3. 家电维修中级证;

4.维修电工中级证书;

5.控制装置修理工中级证书;

6.计算机操作证(中级)证书。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1.汽车维修工或汽车修理工中级证书;

 

2.汽车美容工或汽车维修钣金工中级证书;

3.电工上岗证(低压作业证);

4.维修电工中级证书;

5.计算机操作证(中级)证书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四)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制定并报送考核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 2018年5月31日前
2 各专业发布转段考核大纲 2018年6月5日
3 组织转段学生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2018年6月28日
4 报考资格初审、公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免试考生名单,以及录入考生信息 2018年6月10日至

 

2018年6月12日

5 各专业组织转段考核工作 2018年6月28日前
6 按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8年7月
7 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 2018年12月
8 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组织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或到有体检资质(三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结果表格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交到我校招生办。 2019年3月前

 

 

9 与中职学校核实申请放弃考生、技能证书考取、高考报名等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019年4月

 

 

10 入学报到注册 2019年9月

 

(五)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规定的其他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段录取名册、中职学历证明(由中职学校列表出具并加盖公章);《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4张免冠大1寸蓝底彩色头像照片。

(六)考核方法

转段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我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 对口中职学校推荐

对口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以不超过我院招生计划的1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

2. 学院考核

由学院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订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科目与分数:学院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二个科目。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分。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实操、面试等相结合考核方式。

①“专业理论”采取笔试的方式开展。

“专业理论”笔试由我院负责试题编制,经审定后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考试。

②“专业技能”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我院负责专业技能题目的编制,经审核后,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考核。

(3)免试入学资格: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我院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五、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以考生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满分100分)的比例计为总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阳光招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及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2.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院试点专业学习。

3.拟录取考生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高考考生号。无取消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4.第六学期,与中职学校核实申请放弃考生、技能证书考取、高考报名等情况,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六、报到和复查

1.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