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根据《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府办﹝2019﹞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08号)精神,落实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以下简称“双精准”),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双精准”示范专业(以下简称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一)落实“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统筹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要求,第二批示范专业遴选工作按照“省定要求和推荐名额、地市遴选和上报、省复核及公布”的原则进行。
(二)根据各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参考各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此前示范专业入选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市向省推荐的名额(详见附件1),且同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超过2个专业。有关省属中职学校(名单见附件4)纳入属地市教育局统一遴选申报。
(三)为覆盖面,地市向省推荐的专业中,每所中职学校本次的专业数与该校已批准立项(粤教职函﹝2018﹞108号)建设示范专业数之和不超过3个。
二、现有基本条件
(一)学校要求
1.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所在地市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规划保留的学校;2.产权用地不少于60亩;3.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低于1200人。对体育类、艺术类中职学校,校园用地面积、在校生规模要求可适当放宽。
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省级试点学校的专业立项。
(二)专业要求
1.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精准对接区域重点规划产业和骨干企业,综合实力在校内排在前列且为学校“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主干专业;2.所在专业已有两届(含)以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社会认可度高。
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精准对接我省重点规划产业的专业,包括:先进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轻工、纺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高技术服务、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基层文化建设)等。各地遴选推荐的示范专业应精准对接区域重点规划产业和骨干企业,且属于以上行业领域的专业比例不低于80%。
三、建设目标及验收标准
(一)通过3年建设,示范专业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是目标定位“准”。专业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符合行业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精准对接区域重点规划产业,精准对应学校办学方向。
二是办学条件“好”。专业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各项指标在省内达到一流水平。
三是校企合作“深”。建立稳定可靠的校企合作机制,校企合作深入、有效,受益学生比例高。
四是诊断改进“实”。建立有效的专业诊断与改进机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五是人才培养“优”。专业招生吸引力强,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用人单位评价好。
(二)验收标准具体见附件2。
四、资金安排
示范专业建设所需资金按学校原有经费渠道筹措解决。
五、遴选程序
(一)地市发动。各市教育局按照本文通知要求,在把握区域重点规划产业和骨干企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细化申报条件及程序要求,组织区域内中职学校申报。
(二)学校申报。各校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本校实际,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有关省属中职学校按照属地市教育局要求,向属地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应先行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三)组织评审。各市根据申报情况,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方式,在推荐限额内确定向省推荐的项目。
(四)结果公示。拟推荐项目须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送名单。公示结束后,各地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正式行文推荐。文中应明确说明申报、评审、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请各市教育局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盖章扫描件与word版,无需纸质件)发送至gdjytzzc@126.com。申报材料应包含:1.正式公文扫描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
(六)复核公布。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报送的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推荐名额分配和现有基本条件要求的,将发文公布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