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 1933 年,1996 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 建设大学行列,2015 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 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 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 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佛山南海和大学城三个校区。 为响应国家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号召、满足广东省建设职业教育 强省的战略需求,华南师范大学 2013 年在南海校区创办职业教育学院, 培养从本科、硕士到博士后的卓越职教师资。职业教育学院设有网络工程 (师范)、电子商务(师范)等全日制本科专业;2017 年起招收职业技术 教育硕士研究生、高等职业教育学博士后。 为落实广东省“新师范”发展战略、培养卓越职教师资,经省教育厅 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以职业教育学院为载体,从 2019 年起恢复招收本科 插班生(职教师资)。
一、招生专业与学制
(一)招生专业:网络工程(师范)、电子商务(师范)。
(二)学制:2 年。
二、招生对象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 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 (2019 年 1 月 9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4.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且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 年 1 月 9 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 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主考 (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 的专业技能课程 B 级以上(含 B 级)证书。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5〕3 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 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 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 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 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 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计划
注 1:前置专业即考生在高职(专科)就读的专业;确定前置专业的 依据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 3 等。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并现场确认。
(一)预报名 2019 年 1 月 3 日至 6 日(共 4 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 联网登录 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 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 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采集相片,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 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预报名时,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 验证。学生可根据需要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二)确认报名 1.确认报名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至 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2.确认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手球馆。
(三)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缴交报考费 200 元/人。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三)专业课参考书目
五、培养及收费标准
(一)培养 根据招生专业方向编班,入校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阶段,由职 业教育学院负责培养和管理。
(二)收费标准 学费:电子商务(师范)6060 元/年、网络工程(师范)6850 元/年; 住宿费 1500 元/年。若 2019 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 行。 六、录取 (一)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 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属于职教师资专业,将在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其中《职业能力测试》 成绩至少达到及格水平。
(三)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五科总分同分者,按 我校自主考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五科总分同分且自主考 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相同者,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未尽事宜,依据《广东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 生工作规定》执行。
七、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颁 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电子商务(师 范)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网络工程(师范)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注意事项
(一)提交资料 1.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 A4 纸复印,不要裁 剪);
(2)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3)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 2019 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5)体检表;
(6)网上报名后生成的预报名表。
2.往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 A4 纸复印,不要裁 剪);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 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 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 2019 年 2 月 21 日前提 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 纸复印);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4)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 2019 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5)体检表;
(6)网上报名后生成的预报名表。
3.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 1、2 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 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我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如考生已获得与我校专业 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 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我校。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 格。
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 述第 1、2 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 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5.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 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具有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士 兵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 1、2 点所涉及的有关应 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 纸 7 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6.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20 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 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我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 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我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 表有效期:2018 年 12 月 9 日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7. 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 符合毕业条件,已办理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 确认报名时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审核工作正在进行 中的证明。
(二)准考证的领取:请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 系统”打印准考证,若不能完成考试证的领取,可打我校咨询电话咨询。
(三)未尽事宜请按《广东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 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