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一贯制:又称“初中起点大专教育”,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达到录取成绩后,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进行一贯制的培养。学业期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此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学历,修业年限注明“五年一贯制”字样,与三年制专科基本无异。毕业生具有继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资格。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学生五年均在同一所高职院校或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学校采用4.5+0.5的培养模式,即前三年主要学习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第四年开设大学专科层次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最后半年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学籍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招生录取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当年中考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投档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江苏省自1984年率先进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试点以来,经过20多年的探索创新和艰苦努力,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显现出一定的优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五年制高职发展道路,为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和发展模式,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定位。五年制高职是以大学专科学历层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职业教育。
2、五年制高职发展原则。发展五年制高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利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坚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有利于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有利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有利于形成五年制高职优势特色。
3、五年制高职的办学主体。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承担我省五年制高职办学任务,专门承担对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提出办学规划,指导和组织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专业(分院)招生计划,配合职能处室和评估院做好专业评估工作、分院考核工作。经批准设立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分院,具体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和管理任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经批准承担少数专业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其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除少数特色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任务。
4、五年制高职的布局安排。完善《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设置办法》,提高设置标准,提高办学水平。
5、控制设置专业办学点。研究制定《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办学点设置办法》。在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急需大量五年制高职人才而又不具备设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少数县(市),经批准可依托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县(市)职教中心设立五年制高职专业办学点。
6、加强五年制高职的专业建设。举办五年制高职以专业为基本载体。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与建设坚持“适应多样化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需求、适合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相统一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办法》,指导各有关院校科学设置五年制高职专业,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健全由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积极创建高水平、示范性的五年制高职专业。
7、全面提高五年制高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以实施“职教名师培养工程”、“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等为重点,努力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引进层次和质量,保持教师总量与事业发展规模和效益相适应,满足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生师(专任教师)比控制在20:1之内。
8、深化五年制高职课程改革。根据职业岗位素质技能要求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特点,发挥五年一贯的学制优势,系统设计、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具有五年制高职特点的课程体系,调整更新课程内容和模块。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改革课程教学模式,推行理实一体、行动导向、项目教学、合作学习等课程教学方式,增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特长和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教学手段,积极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资源。改进课程评价方式,完善课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制度,促进五年制高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9、创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动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大力推动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聘请行业、企业具有较好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
10、加强招生管理。五年制高职录取批次统一安排在普通高中之后,中等职业学校之前。原则上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中考总分的70%。五年制师范类招生实行提前录取,控制分数线应与四星级高中大体相当。五年制高职招生、审核、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办法办理。
11、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招收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学院统一管理所属分院、专业办学点学生的学籍学历工作。加强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招生院校对新生信息认真审核后办理学籍注册,同时将数据上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四年级学生高校学籍注册工作,招生院校认真复查四年级学生信息,录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报省教育厅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注册;加强毕业生学历证书管理,对修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发放统一格式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并将毕业证书内容信息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加强学籍异动管理,招生学院自行审批内部各分院、专业办学点学生的学籍异动;招生学院之间的学生转学,前三年和第四年级分别由省教育厅职社处和学生处负责办理;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中专或领取中专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职社处审批(师范专业由省教育厅师资处审批)。
12、规范学校名称及其校牌管理。五年制高职学校除使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师范学校,下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名称及其校牌外,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加使用一个中等专业学校名称及其校牌,其他名称及其校牌原则上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