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积极谋划、加强统筹,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继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班级建制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一般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教学资源和办学特色,制定本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杜绝以自主招生的名义进行提前掐尖。
大力推动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各中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等宣传关键时期,大力做好进校宣传工作,重点讲好学校特色和就业等广大家长关切问题,提高报考吸引力。各初中学校要配合中职学校做好入学宣传,杜绝地方保护主义,要对所有学校做到一视同仁。生源充足的中职学校,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
各有关单位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