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23年拟在我市升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我市中考。
二、报名条件
除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已注册学籍的学生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3)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4)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我市初中往届毕业生。
其中,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华侨学生、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台胞的适龄子女。
三、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23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具体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种类型。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含物理实验考试10分)、化学(满分100分,含化学实验考试1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含生物学实验考试1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以全市当年考生为总体样本,各等级最低成绩分数对应比例分别为10%以内、35%、60%、80%和20%以下。体育与健康满分为50分,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科技、音乐与美术等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
4.考查科目等级分
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